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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網訊(通訊員王金花 蘇松報道)“我的電動車掛牌照了,這是對我的安全負責,也能促使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近日,正在和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超標電動車掛牌業務的王女士說。
  和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經過精心準備,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細則,正式開辦為超標電動車登記掛牌業務。
  據和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國家規定,最高時速超過20公里、車體重量超過40公斤、電動機額定輸出功率大於240瓦的電動車屬於超標電動車。和靜縣共有電動車15300輛,其中90%屬超標電動車。
  在開展超標電動車登記掛牌業務中,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與檢測站協商,加蓋一間辦公室用做超標電動車上牌辦公點。掛牌辦公點內設受理崗、收費崗、查驗區、保險業務及安裝車牌等候區,並安排有免費導辦人員。
  和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人表示,為規範管理,和靜縣按照相關規定為超標電動車掛牌,這樣不僅便於管理,也可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原標題:和靜縣正式辦理超標電動車掛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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