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首席記者 黃勇娣 通訊員 張晉洲)昨天下午,家住松江區方松街支票貼現道的殷桃錦領到了“社員證”,和當地3.1萬名離土農民一起成為松江區最後一批加入農村集體經濟聯合社的社員。至此,松江全區14個涉農街鎮、150個村全部完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共量化集體資產296.54億元,界定社員596803人。
  10多年前,為配合松江新城建設,殷桃錦 “洗腳上樓”變成了城裡人。“當時拿到了45%的土地征收補償款,還有55%留在集體經濟組織里。”他告訴記者。然洗碗機而,與殷桃錦一樣,大多數離土農民留在集體經濟組織中的資產,面臨著產權模糊、被虛置的問題,看起來是“人人所有”,卻又“人人無份”。
  據悉,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松江大量農民離土進城。而解決“鎮保”之後的農民,在工資收入、就業能力等方面仍有可能成為城裡的邊緣群體。另一邊,地區發機車借款展帶來的土地級差效應、土地價值大幅提升等,與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不規範,日益成為一對突出矛盾。在松江區委書記盛亞飛看來,只有明晰了產權,“才能真正還原農村集體經濟的本質。”
  2008年起,位於松江城鄉結合部的新橋鎮、位於城區的中山街道,以及純農業地區的新浜鎮,率先展開農支票貼現村集體資產改革試點。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將集體經濟抽象化的“共同共有”,具體化到“按份所有”。說到底,一是要摸清到底有多少家底,二是要界定有多少成員,再進行份額的量化、固化。
  針對農村情況的複雜性和差異性,松江各街鎮在改革中實施全過程的民主決策。“我們堅持有法依法、有文照文、有例按例,沒有上述依據的,必須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是依靠農民集體討論、舉手錶決通過。”松江區副區長蘇平告訴記者,必須要確保改革程序和步驟的規範化,使整個改革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比如社員界定,知青、三峽移民、服兵役人員、因公死亡人員、自理口糧戶、外遷戶、外來遷入戶、服刑人員等歷史問題,各街永慶房屋鎮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類處理。而每一名社員資格的確定,也都要幾次三番上牆公示,並經各街鎮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讓集體資產成為農民看得見、摸得著的“蛋糕”,核心是怎麼根據產權進行合理分配。為此,松江確立了農村集體資產社員個人份額的概念。在不設集體股的前提下,社員個人份額一般由土地份額、農齡份額按照6∶4比例組成。份額可以繼承,現階段不得變現、出售和轉讓,也不得作其它用途使用。待集體資產價值真正顯現後,份額可在集體經濟組織內流通。
  量化、固化的社員份額,以制度化的形式開闢了農民財產性收入增收新渠道。目前,新橋鎮、中山街道、洞涇鎮等都進行了分配。其中,新橋鎮作為首個改革試點,連續三年累計分紅8762萬元,社員人均分得3154元。
  這些改革成功的先例,也讓殷桃錦有了新盼頭:“今後生活就多了份保障。”說著,他給記者看了剛到手的社員證—— 一本紅色的證書,上面詳細註明瞭他的基本信息,以及在集體經濟聯合社中70.5份個人份額。
  通過這一輪改革,農村集體資產的事不再是少數人說了算,而必須嚴格遵循法人治理結構和現代企業制度。在組建街鎮農村集體經濟聯合社的基礎上,松江逐步探索出建立“聯合社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三會制度和議事規則,落實廣大農民對集體資產的所有權、知情權、管理權和收益權。
  目前,松江全區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還基本實現了 “三級管理變為街鎮級集體經濟聯合社一級管理”。在松江區委政策研究室負責人看來,從鎮、村、隊的三級管理到街鎮一級管理,真正地從最基層單元實現城鄉統籌,有利於同一個街鎮內“富村”與“窮村”間的利益平衡。在經營上,重點做好以土地為主要載體的農民集體不動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原則上只當“地主”,不做“資本家”。如新橋鎮集體資產經營公司與漕河涇開發區合資,組建了漕河涇開發區松江高科技園,近年來鎮資產經營公司的總資產翻了近10倍。
  (原標題:59萬昔日農民全部變身“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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